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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MILY-BASED · 15

收养移民:海牙公约、孤儿与家庭类 I-130 三条路

I-800/I-800A、I-600/I-600A 与 I-130 各自适用,以及收养子女的 16 岁、两年监护和兄弟姐妹例外。

本站原创中文讲解 · 官方来源 8 项 · 读取 2026-10-10 UTC · 非法律意见

01

三种程序

政策手册列出:海牙公约程序(一般用于收养常住于公约国家的儿童)、孤儿程序(一般用于非公约国家)以及家庭类 I-130 程序。来自公约国家的儿童,公民原则上不能改走孤儿或家庭类程序,除非证明公约不适用。

对应表格:海牙公约 I-800A(收养适格性认定)与 I-800(公约收养子女申请);孤儿 I-600A(预先审查)与 I-600(孤儿申请)。

本段来源 · 5 项

02

家庭类收养的条件

8 U.S.C. 1101(b)(1)(E) 规定:子女须在 16 岁前被收养,并与收养父母共同居住且受其法律监护至少两年(或受收养父母或其同住家人虐待)。被收养儿童的亲兄弟姐妹若由同一父母收养,收养年龄放宽至 18 岁前。收养后,亲生父母不再因该关系获得移民利益。

本段来源 · 1 项

03

孤儿定义

孤儿程序要求:申请递交时未满 16 岁;因父母双亡、失踪、遗弃或分离而成为孤儿,或唯一/在世父母无法照顾并书面不可撤销地放弃;由公民夫妻共同或年满 25 岁的未婚公民在境外收养,且至少一方在收养前或期间亲眼见过孩子(或拟赴美后收养)。

本段来源 · 2 项

04

绿卡还是自动公民

依 INA 320(儿童公民法,2001-02-27 生效),被收养儿童以永久居民身份入境、在公民父母法律和实际监护下居美、且未满 18 岁时,自动成为美国公民;可申请 N-600 公民证书。不符合入境即入籍条件的,先取得绿卡,满足全部条件后再自动入籍。

USCIS 经济担保页面也写明:入境即会依 INA 320 自动入籍的公民子女无需 I-864。

本段来源 · 2 项

常见问题

17 岁收养的孩子能走家庭类吗?

一般须 16 岁前收养;同一父母收养的亲兄弟姐妹放宽至 18 岁前。

收养的孩子入境就是公民吗?

若满足 INA 320 全部条件即自动入籍,否则先是永久居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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