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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MILY-BASED · 07

I-751 去条件:联合递交、配偶死亡与三类豁免

极端困难、婚姻因死亡以外原因终止、受虐待或极端残酷三种豁免,以及配偶死亡时的个人递交。

本站原创中文讲解 · 官方来源 6 项 · 读取 2026-10-10 UTC · 非法律意见

01

联合递交的原则

婚姻取得条件身份者,原则上与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在条件绿卡到期前 90 天内联合递交 I-751。不能联合递交时,可在官方列明的情形下请求豁免联合递交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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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
三类豁免依据

政策手册列出:(1)被驱逐将造成极端困难;(2)善意结婚,但婚姻因配偶死亡以外的原因终止(如离婚、撤销);(3)善意结婚,但婚姻期间申请人配偶对条件居民或其子女实施殴打或极端残酷(子女另有对应依据)。申请人应在 I-751 上勾选所有适用依据,之后也可书面变更或追加。

除仅以极端困难为依据外,豁免申请都需要证明婚姻不是为了规避移民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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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

豁免可以在什么时候递交

豁免请求可在 90 天窗口之前、之中或之后递交;处于驱逐程序者只能在移民法官作出最终驱逐令之前递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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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

配偶死亡:个人递交而非豁免

条件居民取得身份后申请人配偶死亡,免除联合递交要求;这在政策手册中称为“个人递交请求”,不是豁免。若配偶在联合递交后、审理期间死亡,应通知 USCIS 并提供死亡证明。

本段来源 · 1 项

05

I-751 虐待豁免 ≠ VAWA 自我申请

I-751 的虐待豁免针对“已经是条件永久居民”的人去除条件;VAWA 自我申请(I-360)则是尚未取得永久居民身份、原本依赖施虐亲属申请的人独立取得移民类别。两者表格、对象和法律依据都不同,不能互相替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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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离婚了还能去条件吗?

可以请求“婚姻因死亡以外原因终止”的豁免,须证明善意结婚。

配偶去世算豁免吗?

不算,属于个人递交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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